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包括哪些县(市)?考生须具备什么条件?国家专项计划政策解读↓↓↓
可以兼报。对于同时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或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既可以同时填报相应的招生计划,也可以同时填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分别为:
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石门县、慈利县、桑植县、安化县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溆浦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会同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新化县、涟源市、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茶陵县、炎陵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平江县、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
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单个志愿”栏填报;公安类院校和部属公费师范生招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栏填报;其他普通高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 “普通志愿”栏填报。
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来源:湖南招考